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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宣传月】《江西省献血条例》已于1月1日起施行,有什么亮点?→

发布时间:2025-01-24 阅读量:196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无偿献血

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的社会公益事业

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

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江西省献血条例》

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来看看有什么亮点吧!


01

献血者享受下列用血优惠

1.献血者临床用血时,献血总量一千毫升及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献血总量不足一千毫升的,五年内免费使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三倍的血液,超过五年的,免费使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

2.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临床用血时,可以合计免费使用其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

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终身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临床用血时,可以合计免费使用一千毫升血液。


02

“三免三优先”优惠政策

一、优待对象: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享受《条例》规定的三项优待措施(简称“三免”措施)。

1.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即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30次、40次(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分别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表彰。

2.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即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

3.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即从事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二、优待内容: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2.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3.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4.优先享受医疗机构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

5.优先推荐其参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

6.优先保障临床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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