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我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参与,并按附表填写好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时间:2025年4月3日 15:00时
二、询价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南院区(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80号)行政楼一楼108会议室
三、项目内容
对我院所有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定期监测,监测周期每季度一次,提供电子及纸质报告,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要求。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4月-2026年3月)。
四、咨询及报名电话:15979669861
五、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人剂量监测与评价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且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业务范围内含个人剂量监测;CMA资质附表中包含GBZ 128-2019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符合国家医疗放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
六、其他要求
询价文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文件内所有签名必须本人签名。询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口加盖询价单位鲜章。报价单需单独密封盖章,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单独提交,询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证照可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人剂量监测与评价资质。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5.公司简介、公司经营服务范围、省内个人剂量监测相关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本项目主要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七、评选办法
我院自行组织询价小组,在院纪委的监督下依据本询价公告中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单,询价文件不退还。询价完成后报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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